古有咏钱诗曰:
半轮残月掩尘埃,
依稀犹有开元字。
想见清光未破时,
买尽人间不平事。
有人发感慨道;古人这样咏钱,以我来看,钱为人所共爱,为此必起纷争,骨肉亲朋可反目成仇;公卿官宦可身败名裂;豪商巨贾可捐躯丧命;市井商贩可大打出手,受辱伤身。钱,能忽来乍去,使人贫富无常。它能忽悠世人,大概给人带来的是福少祸多。仅从“钱”的外形看,金字旁加两个“戈”字,真正杀人的东西,但世人现在仍没有认识到这一点。哎呀,钱啊,钱!我算看透你了,如果我穷,想得到你,使我能生活下去,又得不到你,我当然拿你没有办法,反之,如果我无贪心,你想祸害我也不能得逞,你终究也奈何不了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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